各镇人民政府,县直各单位,各企事业单位:
为推进会计诚信体系建设,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,现将《财政部关于印发<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>的通知》(财会〔2023〕1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
一、坚持诚信,守法奉公。
牢固树立诚信理念,以诚立身、以信立业,严于律己、心存敬畏。学法知法守法,公私分明、克己奉公,树立良好职业形象,维护会计行业声誉。
二、坚持准则,守责敬业。
严格执行准则制度,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。勤勉尽责、爱岗敬业,忠于职守、敢于斗争,自觉抵制会计造假行为,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经济秩序。
三、坚持学习,守正创新。
始终秉持专业精神,勤于学习、锐意进取,持续提升会计专业能力。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,与时俱进、开拓创新,努力推动会计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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